欢迎您,进入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首届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指导师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2023-07-31   来源: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点击次数: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举办首届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指导师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指导人员队伍建设,发挥职业指导在助推大学生等青年群体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举办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首届山东省职业指导师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要求,决定举办首届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指导师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就”在齐鲁 “职”享未来

  二、举办单位

  指导单位: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主办单位: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支持单位:北京优众职汇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位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三、参赛对象

  参赛选手为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从事职业指导工作的在职人员(专兼职均可)。

  四、参赛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道德品质良好,无违法违规和个人信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二)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职业指导服务或相关职业三年以上,并具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在语言、文字表达和沟通能力方面表现突出。

  五、竞赛流程

  本次竞赛分为学校初赛、省级复赛、现场决赛三个阶段。

  (一)学校初赛

  由各高校根据实际情况,重点围绕风采展示、理论知识水平、指导说课能力等方面自行组织实施。根据初赛结果推荐1名选手参加省级复赛,并于8月4日前,通过电子邮箱提交复赛推荐表(见附件1)、优秀成果展示材料(见附件2)、指导说课实录视频(相关要求见附件3)。逾期未报送,视作放弃参赛资格。

  (二)省级复赛

  8月上旬,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组织专家评委,依据统一的评分标准,对参加复赛选手的推荐材料和指导说课实录视频进行网络评审。按照分数高低,遴选28名选手入围决赛。

  (三)现场决赛

  8月中旬,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组织现场决赛。决赛分为个人风采展示、指导说课、专家提问3个环节,命题参照《职业指导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022年版) 制定,专家评委进行现场打分。

  1.个人风采展示。选手结合日常职业指导服务工作,重点展示个人理论功底、业务技能水平和工作成果,借助PPT脱稿陈述。本环节主要考察选手服务成果积累情况及现场展示能力。

  2.指导说课。选手抽签确定1个相关案例,结合案例服务要求,现场展示职业指导服务过程。本环节主要考察选手职业指导综合业务能力。

  3.专家提问。选手抽签确定题目并作答,专家评委根据选手答题情况进行提问。本环节主要考察选手理论水平和应变能力。

  决赛总成绩=个人风采展示成绩*20%+指导说课成绩*50%+专家提问成绩*30%

  决赛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竞赛奖励

  (一)颁发个人证书。根据赛区决赛总成绩,评选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和三等奖8名,由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

  (二)推荐参加省赛决赛。推荐16名获奖选手参加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首届山东省职业指导师职业技能竞赛决赛。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高校要将本次比赛作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部署的重要举措,积极动员,精心组织,周密策划,做好初赛组织、复赛推荐和决赛配合工作,为选手参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二)严格参赛要求。个人风采展示PPT和指导说课主题内容等应立足职业、学业、择业、创业“四位一体”大学生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体系,契合中国国情、中国特色、中国文化,以传统文化、红色基因和集体主义为精神内核。

  (三)强化竞赛实效。各高校要以竞赛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职业指导在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先导性和关键性作用,推动高校职业指导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职业指导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联系人:王奇伟,孟越

  电 话:0531-51788353

  邮 箱:myuerst@shandong.cn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7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服务处)